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中小企业粤港一体化。这里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同时,符合该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按照小企业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撰制度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该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准则。 因此,按上述规定,国营小企业是可以执行的,但要考虑是符合上面的规定和条件。
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我来这里也是寻求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的中小企业粤港一体化,看来还是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