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反映小微企业的需求,更好地发挥中企众联小薇企业(山东)促进中心的功能与特色,真诚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自愿加入:
具有向中胶东市中小企业一体化平台、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意识和热情。
在本区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拥护中心宗旨,遵守中心章程,积极参加中心活动。
4、在当地具有良好的人脉关系和工作阅历。
5、具有丰富的管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6、依法在山东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法人单位,在本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度,有固定宽敞的办公场所(比如办公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
7、理事单位成员须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
申请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等填写入会申请表,将申请表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发往中企众联小微企业(山东)促进中心秘书处,以便办理入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