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概念

(一)公共服务的定义及特征

公共服务是主要由政府提供,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或公共需要为目的,全体公民公平普遍享有的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一体化。它具有四个基本特征。第一,公共服务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第二,公共服务以公平正义为基准;第三,公共服务需要公共权力介入;第四,公共服务具有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

(二)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义及范围

基本公共服务中的“基本”具有两重含义中小企业服务一体化:一是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或者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政府和社会可以承担的公共服务;二是指人们必需的、直接关系最基本人权、保护公民个人最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公共服务。归结起来,基本公共服务就是在一定发展阶段、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公共服务应该覆盖的最小范围和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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